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 项目名称:中新能化 2026-2028 职业卫生服务
2.3 建设地点:内蒙古克什克腾煤制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辽宁阜新煤制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阜新市清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2.4 建设规模:26.7 亿 Sm³
2.5 服务期限:
2.5.1 本项目涉及的技术改造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项目,共 8 个项目,其中克旗公司 2 个,阜新公司6 个。供应商根据工程进度节点完成职业卫生相关评价、设计审查等服务,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通过验收和职业病防护设施验收完成终止。
2.5.2 本项目涉及的定期检测、评价等服务项目:共 3 个,分别为克旗公司一、二期煤制天然气所有生产装置,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阜新公司一期煤制天然气所有生产装置项目定期检测、评价等服务,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阜新清源污水公司:根据《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阜新清源污水公司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执行。
2.6 招标范围:克旗公司:投标人合法依规为招标人 2026 年技术改造项目提供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职业病危害预评价、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审查、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职业病防护设施验收等相关工作;投标人为招标人提供一、二期煤制天然气项目全部生产装置与附属设施及合同履约其间所有验收完成的新、改、扩项目的职业病危害检测与评价服务。
阜新公司:阜新公司复工建设技术改造项目(低温甲醇洗排放气治理(RTO)项目、酚氨回收 C 系列、新增污泥干化装置项目、焦油 0#异味治理深加工项目、动力站锅炉点火系统改造及膨胀气。回收利用项目、污水处理及罐区排放气治理 (RTO)、管道输送工程国家管网联通上载),根据新增立项项目工程进度节点完 成情况,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编制、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编制、职业病危 害控制效果评价编制直至完成职业病防护设施专项竣工验收,实现合法“三同时 ”全流程闭环。投标人为招标人提供阜新煤制天然气项目全部生产装置与附属设施 及合同履约其间所有验收完成的新、改、扩项目的职业病危害检测与评价服务。
阜新市清源污水公司:阜新市清源污水公司为日处理污水能力 10 万吨的城市污水处理企业,投标人合法依规为招标人提供粗格栅、细格栅、生物池、鼓风机房、混凝沉淀提升泵房、板框压滤车间、送水泵房、加药间、化验室等作业人员接触职业危害因素部位检测报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须为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3.1.2 否决项包括供应商的以下情形:
(1)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时间的;
(2)按照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警示名单 ”、“灰名单 ”、“黑名单”供应商),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时间的。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进行复核,被纳入“黑名单 ”的供应商,取消其中标资格,严禁与“黑名单 ”供应商签订合同。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 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1.3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1.4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业务范围应包含:第一类:化工、石化及医药,电力,第二类:核技术工业应用;具有有效的《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 技术服务范围包括:放射卫生防护检测,个人剂量监测;具有有效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或实验室认可(CNAS)资质证书。
3.2.2 企业业绩要求:近三年(2023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具有 2 个及以上石油化工或煤化工职业病危害检测或评价业绩。
3.2.3 人员资质要求:
(1)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须具有副高及以上技术职称,提供职称证书扫描件。
(2)投标人须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 2025 年6 月至投标截止日当月在本企业任意连续 12 个月社保缴纳记录。
3.2.4 人员业绩要求:无
3.2.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6 其他特殊要求:
(1)企业业绩证明材料: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以及对应每份合同的发票扫描件 (每份合同至少提供一张发票)和该发票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等平台查验结果截图。如合同尚未开具发票, 可提供由买方盖章的工作量签证单或验收单或结算单等合同履行证明材料。
(2)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证明材料:无
3.3 注意事项:
3.3.1 以上资质要求均须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
3.3.2 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证明业绩类型及规模,否则不予认可。
3.3.3 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
3.3.4 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清晰可辨,不能识别有效信息的不予认可。
3.3.5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方式开评标,除联合体协议书(如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要满足签字盖章要求外,投标商务文件、技术文件、价格文件和其他文件首页加盖电子单位公章后,即视为满足招标文件所有签字盖章要求。并按照规定的时间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即可,无需逐页签字盖章。
4.招标文件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2026 年07 月 07 日至 2026 年07 月 21 日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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