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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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180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170,0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8,500,000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无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重庆轨道交通24号线一期全自动运行系统第三方安全评估项目(第二次)补遗通知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重庆轨道交通24号线一期全自动运行系统第三方安全评估项目(第二次)补遗通知如下: 1. 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特别提醒中“②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和其他人员的连续养老保险证明期限为2023年6月至2023年11月。提供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须体现上述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或社保号)、单位名称、本单位参保时间(或起始参保时间),并带有社保部门公章或社保部门的有效电子印章”修改为“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和其他人员的连续养老保险证明期限为2023年6月至2023年11月。提供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须体现上述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或社保号)、单位名称、本单位或本单位关联单位参保时间(起始参保时间),并带有社保部门公章或社保部门的有效电子印章。(本单位关联单位定义:投标人分公司、子公司、办事处或该单位与投标人所属同一机构品牌。投标人如使用本单位关联单位人员参与本项目,需附该人员所在单位与投标人之间关系证明。) 2. 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2.2.4(1) 商务评分标准A“项目主要人员”中“2.需提供本公司为员工个人缴纳的社保证明以证明员工目前就职于投标人所在公司;”修改为“2.需提供本单位或本单位关联单位为员工个人缴纳的社保证明以证明员工目前就职于投标人单位或关联单位;”。
本通知若与本工程招标文书不一致时,以本通知为准。本通知与招标文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在网上下载本通知相关内容,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全部知晓其全部内容。 重庆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1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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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递交时间 |
荆州市观音寺灌区(沙市部分)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勘察设计服务荆州市观音寺灌区(沙市部分)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勘察设计服务(JZSH-202401SL-001001001)招标公告
第一章 招标公告荆州市观音寺灌区(沙市部分)续建配
0评论2024-01-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