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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流村和美乡村农村环境提升改造项目(项目名称)施工/标段
补遗文件(一)
至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清流村和美乡村农村环境提升改造项目(项目名称)施工 / 标段招标文件部分内容进行补遗,根据招标文件的约定,本补遗文件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本补遗文件内容与原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本补遗文件为准,补遗内容如下:
1、原招标文件第二章7.3.1履约担保中“履约保证金=中标价(扣除招标暂定部分)的 10%%。”修改为:“履约担保中履约保证金=中标价(扣除招标暂定部分)的10 %。”
2、其余内容不作修改。
招标人:理县下孟乡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省众诚泰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5月27日
编辑:ggzyjy.sc.go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