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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阁县人民医院病房改造项目 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变更公告 公告原文:“3.本项目拟配备人员,拟任本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负责人具有招标代理从业人员方章;主要专职技术人员至少3人,应具有招标代理从业人员印章。以上人员其中至少1人需具有招标代理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任职资格文件、任职资格评审表、全国职称评审信息查询截图)。” 更正为:3.本项目拟配备人员,拟任本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负责人具有招投标代理从业人员方章;主要专职技术人员至少3人,应具有招投标代理从业人员印章。以上人员其中至少1人需具有招投标代理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任职资格文件、任职资格评审表、全国职称评审信息查询截图)。 公告其他内容不变。
比选人:剑阁县人民医院 2024年7月1日
编辑:ggzyjy.sc.go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