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妃市集综合市场项目融资建设运营合作服务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曹妃市集综合市场项目融资建设运营合作服务已由曹妃甸区新城管理委员会以曹新城项目备[2024]2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唐山曹妃甸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中标方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区新城,行知路西侧,规划新元道南侧;
2.2 项目规模:招标人享有位于唐山市曹妃甸区新城,行知路西侧,规划新元道南侧约 35.74 亩商业用地的土地使用权(40年使用权),招标人计划将该地块以零租金的形式,让出土地租金利润,中标方在该地块须融资不低于2000万元建设农贸市场,工程建设完成后运营、管理集市商业区,中标方须承诺经营期间纯利润因为不高于百分之八,以共同实现“惠民工程”的惠民利民目的。项目合作期限届满后,由乙方融资建设的地上建筑物和地上附着物归甲方所有。
项目总占地面积 23829.80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6500平方米,主要建设商业营业厅等用房及其附属设施,以及管网、绿化、道路硬化等工程等内容。
2.3合作期限:自招标方立项后,正式交付时间为该项目竣工验收后起算20年,以双方签字确认为准。本项目工程建设须在2025年6月15日前全部完工,非招标方原因,中标方延误工期的,竣工验收日期以合同原定工期为准。
2.4招标范围:本项目范围内的融资、勘察设计、施工(含设备采购安装)、运营、管理全部内容;
2.5标段划分:1个标段;
2.6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履行合同的财务能力,诚信合法经营,没有失信与违法记录。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勘察设计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2)施工资质: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信誉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接受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接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投标人(评审时对所有投标人查询上述情况)。
3.4项目经理资格要求:融资主体的项目负责人或二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或具有工程设计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
3.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1)勘察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
(2)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类注册执业资格或高级工程师职称;
(3)施工项目负责人即为工程总承包中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中标后不再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融资主体,中标方的融资主体应与勘察、设计、施工方签订合同并支付勘察费、设计费、施工费等全部费用;如非联合体,以上费用全部由中标方承担。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3.7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8月10日9:00至 2024年8月16日17:00任意时间段(北京时间,下同),登录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E招冀成”, http://www.hebeibidding.com),进行网上招标文件的下载,并在系统中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及变更。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8月30日9:30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hebeibidding.com/)。
5.2 开标地点为: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本项目为网上全流程电子化招标,招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及地点进行电子开标,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自行完成解密工作。)
5.3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前,投标人应当使用投标客户端及CA为投标文件加密。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交电子文件,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不能打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5.4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到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5投标人自行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解密时间规定为15分钟,投标人需使用CA锁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完成解密,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官方网站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其他公示内容
7.1本项目采用网上全流程电子化招标。投标人需完成市场主体注册,未经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的投标人,应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ggzy.hebei.gov.cn/)唐山市网站首页“通知公告”中“关于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通知”要求完成注册登记(需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完成市场主体注册登记)。
7.2招标文件等资料发布后,即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请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未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无法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或无法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或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7.3本项目投标需使用CA证书(CA证书互认范围:河北CA、北京CA、山西CA、联通CA、CFCA、CQCCA)。CA服务热线:河北CA:400-707-3355;北京CA:400-994-3319;山西CA:400-653- 0200;联通CA:0311-85691619;CFCA:400-880-9888;CQCCA:400-819- 9995。
7.4本次招标为电子招投标,投标人代表无需出席开标现场,无需递交原件及纸版投标文件,相关证件、材料按招标文件要求于投标文件中附原件扫描件,并对真实性、清晰性负责,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严禁投标人围标串标行为。监督部门常态化开展招投标领域扫黑除恶斗争,打击治理围标串标行为。发现围标串标线索可向相关监督部门举报。
8.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提出异议的方式:投标人所提出的澄清异议均应通过电子交易平台提出,提出异议及渠道:受理单位:唐山国资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315-5918258,邮箱:tsgzxmgl@163.com
9.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唐山曹妃甸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综合办公室
电话:13463510222
电子邮箱:rhgs@cfdxc.cn
10.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本标段平台使用费付费主体为投标人,平台使用费金额3000元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唐山曹妃甸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曹妃甸区新城
联系人:徐先生
联系电话:0315-8987279
代理机构:唐山国资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唐山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建设北路152-1号时代大厦A座写字楼7层707室
联系人:刘德进、刘朝伟、侯森
联系电话:0315-5918258、15612595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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