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凤县精神堡片区老旧小区改造工程(法院、政法宿舍)(ESLF-202410FJ-001001001)招标公告 | ||||||||||||||||||||||
招标编号:ESLF-202410FJ-001001001 |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 来凤县精神堡片区老旧小区改造工程(法院、政法宿舍) (项目名称)已由 来凤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来发改审批[2020]265号、来发改审批[2020]281号、来发改审批[2020]298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来凤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政府投资100% ,招标人为 来凤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为 湖北中乐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本项目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来凤县精神堡片区 建设规模:对法院、政法宿舍进行改造,包含地下管网等基础设施改造及房屋修缮等 其他:/ |
||||||||||||||||||||||
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答疑的全部工程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 标段划分:本项目只有一个标段 计划工期:9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10-30 合同估算价:3584256.72元 |
||||||||||||||||||||||
2.3其他:/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须同时具备以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投标人须配备项目建设管理团队要求 (1)项目经理:具有建筑或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无在建项目承诺、若有在建工程的须申请主管部门在建项目变更备案)。 (2)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建筑或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职称或相应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安全员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书。并提供有效的项目班子五大员劳动合同及证书。 (3)社保证明:项目建设管理团队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五大员)已依法缴纳社保,投标人提供书面承诺。 (4)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投标人提供书面承诺。 (5)信誉要求:信誉状况良好,投标人提供书面承诺; (6)近三年无犯罪行为承诺:投标单位须出具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近三年无犯罪行为承诺书,加盖公章并附在投标文件内,否则,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7)未拖欠劳动者工资要求:根据恩施州人社发【2016】23号、恩施州人社函【2017】35 号文件的相关规定,至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投标人未出现“因拖欠劳动者工资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或“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投标人应作出承诺,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恩施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州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http://www.eszggzy.cn/)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10月02日至2024年10月06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登录“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4年10月22日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州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州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
6.投标相关事宜 | ||||||||||||||||||||||
6.1 招标人按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在“电子交易平台上”进行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招标人通过互联网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地点组织开标,并在投标截止时间30分钟前,使用 CA 数字认证登陆“电子交易平台”,进入“虚拟开标大厅”选择相应项目作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
6.2 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 CA 数字认证证书登陆“电子交易平台”,进入“虚拟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进行签到,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人的操作情况。
6.3 主持人按照程序在“电子交易平台”的“虚拟开标大厅”进行在线开标。 注:具体操作步骤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专区-《恩施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操作手册)》,请各潜在投标人仔细阅读,以保证线上开标流程顺利进行。 |
||||||||||||||||||||||
7.评标办法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评定分离”方法确定中标人,定标办法采用直接票决定标。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恩施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eszggzy.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
||||||||||||||||||||||
2024年10月01日 |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