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任丘经济开发区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由任丘市发展和改革局以任发改审字【2023】7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任丘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债券资金,出资比例为100.00%,招标人为河北任丘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2.1 工程名称:任丘经济开发区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中区道路管网配套及桥梁工程施工 2.2 招标人:河北任丘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3 建设地点:泰山道、泰山道桥梁、石化路、林兴路。 2.4 资金来源:债券资金 2.5计划工期:365日历天(含冬歇期),实际开工日期以开工指令中注明的开工日期为准。 2.6资格审查方法:资格后审 2.7本项目采用“双盲”+分散评审的方式进行评审。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2.2 招标范围:中区道路管网配套及桥梁工程施工包含泰山道、泰山道桥梁、石化路、林兴路,主要建设内容为道路工程、排水工程、桥梁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通信工程、管道保护涵工程、绿化工程及绿化养护等全部内容包括施工图纸、设计回复、施工方案及核对确认后的工程量清单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本项目预留给中小微企业的份额不低于合同总额的40%,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2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单位为投标人)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4 投标单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经营异常名录”和“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的网上公示页(若投标人存在不良记录,则不允许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以开标当天现场查询为准)。 3.5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或第三方具有专业审计资格的机构出具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2024年新成立的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告)。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提出投标申请,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 拟投入本项目人员缴纳社会保险的票据或社会保险缴纳地出具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至少为2024年08月-2024年10月连续3个月及以上,如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招标文件要求时间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人员养老保险的证明)。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11-21 09:00:00至 2024-11-27 23:59: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4-12-17 09: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E招冀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hebeibidding.com)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1.招标代理费:具体金额以招标代理协议为准,由招标人支付。2.本项目使用第三方平台为: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使用范围:发布招标公告、开标、评标、中标结果公告等。 平台使用费:付费主体为“潜在投标人”。收费标准:一档:算价范围<50万,收费金额300元:二档50万≤概算价范用<100万,收费金额 600元:三档100万≤概算价范用<500万,收费金额900元:四档500万≤概算价范围<1000万,收费金额1000元:特殊情况:特殊标段视项目情况收费。 3.考察 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招标人有权对前三名中标候选人进行实地考察,对项目组织机构人员进行面试,对企业实力、业绩、资金(现金流量、贷款到期风险、近三年每月财务报表等)、自有检测设备、财务银行资料、数据,涉及诉讼事项,三年内有无违法、失信等情况进行查证,如发现弄虚作假的、出借资质的、施工单位人员非本单位人员的、拟派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的或与招标文件要求不符的,取消其排序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4.从严从重,查处标后违约违法行为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投标人有违约违法行为的,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通过“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提出;(2)联系方式:招标人:河北任丘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地址:河北任丘经济开发区;联系人:刁忠良;联系方式:0317-3373009;代理机构:河北众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石家庄市裕华区祥泰路66号中冶盛世广场C区商业办公01单元1702;联系人:常金宇;联系方式:0311-83990151;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任丘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质监科
电话:0317-3371168
电子邮箱:/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 | 付费主体 | 收费金额(元) |
任丘经济开发区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中区道路管网配套及桥梁工程施工 | 投标人 | 4000.0 |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河北任丘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众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任丘市经济开发区任开南道2号 | 地址: | 石家庄市裕华区祥泰路66号中冶盛世广场C区商业办公01单元1702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人: | 刁忠良 | 联系人: | 常金宇 |
电话: | 0317-3373009 | 电话: | 0311-83990151 |
传真: | 传真: |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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