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二十、二十一条规定,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就《深圳市城镇开发边界内新增建设用地潜力盘整建册及动态维护》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将有关情况向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征求意见: |
采购项目名称:深圳市城镇开发边界内新增建设用地潜力盘整建册及动态维护 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贰拾万元整(¥200,000) |
采购项目描述:(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需求等) 一、项目内容 依托国土调查、各级规划及用地审批等数据,采用″内业筛查+实地核验+专项研判”模式,对城镇开发边界内潜在新增建设用地进行全面梳理与潜力评估。运用GIS技术建立统一规范的专项数据库,细化地块空间、现状、规划、权属、可供应性等信息,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系统管理。同步建立地块入库、出库、实时更新与历史版本追溯的动态维护机制,实现全生命周期管理。 二、项目用途 全面摸清城镇开发边界内可利用建设用地底数,实现地块信息集中统一、精准高效管理,为规划编制、项目选址、土地出让、指标统筹等工作提供直观、可靠的数据支撑,助力提升土地资源配置效率,保障重大项目与民生用地需求,严守城镇开发边界刚性管控要求。 三、项目成果数量 (1)城镇开发边界内新增建设用地潜力深度梳理盘整分析报告,word格式,电子、纸质各2份; (2)城镇开发边界内新增建设用地动态维护报告,word格式,电子、纸质各2份; (3)城镇开发边界内新增建设用地建库造册最新数据库,mdb格式,2000国家大地坐标,电子2份; (4)数据说明文件(含依据或参考的数据标准、数据命名规则、字段类型、字段长度、字段精度等说明),Word格式,电子、纸质各2份。 四、简要技术需求 (一)城镇开发边界内新增建设用地潜力深度梳理与盘整 依托深圳市最新国土调查数据、总体规划、详细规划以及用地报批、土地供应、用地开发强度等信息,采取″内业+外业”相结合的方式,以内业为主、外业为辅,对城镇开发边界内每一个潜在新增地块进行深度梳理与清洗,构建″内业筛查-实地核验-专项研判”的全流程排查体系。运用大数据与GIS分析技术,对边界内每一个潜在新增地块进行空间定位与初步评估;针对高潜力地块,组织专业团队开展实地踏勘,详细核查地块现状建设情况、周边基础设施配套及生态环境条件,形成包含地块区位、面积、现状用途等要素的详细成果报告。 (二)城镇开发边界内新增建设用地建库造册 采用GIS技术搭建专业数据库,参考国家及广东省国土空间规划数据标准,结合深圳实际用地需求,整合梳理盘整的地块信息,搭建深圳市城镇开发边界内新增建设用地专项数据库。在字段设置上,除基本的地块编号、位置坐标、面积等基础字段外,细化现状、规划、权属、可供应等相关字段信息,建立空间数据与属性数据的双向关联,搭建多种情形下的可利用场景,将新增建设用地地块库纳入深圳市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实现对地块信息快速查询、空间定位、叠加分析及专题图制作,为规划编制、项目选址、土地出让等场景提供直观的数据支撑。 (三)城镇开发边界内新增建设用地动态维护 建立城镇开发边界内新增建设用地动态维护管理机制,对因城镇开发边界优化调整、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等涉及的新增建设用地变化进行跟踪维护,为城市空间治理提供动态化、智慧化决策依据。 |
拟定供应商名单:深圳市规划国土发展研究中心 |
申请理由及相关说明: 《深圳市城镇开发边界内新增建设用地潜力盘整建册及动态维护》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向深圳市规划国土发展研究中心(以下简称″发展研究中心”)采购,主要理由如下: (1)本项目核心研究内容涉及深圳市城镇开发边界内新增建设用地潜力盘整,其中186.45 平方公里用地位于原基本生态控制线内,该部分用地的潜力研究与我市拟废止《深圳市基本生态控制线管理规定》、优化空间管控政策等重大工作高度关联,具有极强的敏感性。同时,项目实施需全面依托深圳市国土调查、各级详细规划、各类专项规划、土地权属登记、储备土地管理、规划审批备案等多项内部敏感数据,此类数据涉及城市空间管控核心信息,涉密等级高、安全管理要求极为严格,直接关系到我市空间治理政策的科学性和数据安全合规性。发展研究中心作为我局下属事业单位,依法享有各类内部管理数据的合法获取权限,建立了完善的数据安全管理制度、规范的保密操作流程和健全的保密责任体系,能够严格落实数据安全保密要求,全程管控数据获取、使用、存储、销毁等各环节,其在数据安全管理和保密能力上的优势是外部机构无法替代的,能够最大限度保障项目数据安全、合规使用。 (2)发展研究中心深度参与《深圳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编制及城镇开发边界划定、管理机制构建等相关工作,具备扎实的项目基础与专业技术积累,且其法定职责明确包含国土空间规划实施评估、动态维护等相关工作,与本项目内容高度契合,由其承担可确保工作的连续性、专业性和高效性,避免因更换承接主体导致的工作脱节、标准不一等问题。 综上,结合本项目安全保密要求、数据使用特殊性,以及承接单位的专业性,参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建议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由深圳市规划国土发展研究中心承担。 |
征求意见期限: 从2026年4月8日起至2026年4月14日止 |
联系方式: 采购人: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 黄工 地址:深圳市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 联系电话:0755-83949538 传真:0755-83949538 |
备注: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后两个工作日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将意见反馈至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