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PC-0307-26J3-YP000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彭水诸佛光伏发电项目已由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重庆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505-500243-04-01-859260)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彭水县聚辉励志新能源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已落实,建设资金来自自有资金(比例20%);银行贷款(比例80%),招标人为重庆市彭水县聚辉励志新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重庆市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
2.2工程概况
彭水诸佛光伏发电项目位于重庆市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桑柘镇、鹿角镇、诸佛乡境内。工程额定容量126MW,装机容量为154.91MWp,容配比为1.23,共安装247856块单晶硅组件。其中固定支架装机容量为99.645MWp,分布在桑柘镇、鹿角镇、诸佛乡境内分散地块,柔性支架装机容量为55.265MWp,主要集中在场区中心诸佛乡集中地块。拟建场区以果园和灌木林地为主;场区为山地地形,项目总占地面积约为2578.64亩
本光伏项目共布置48个光伏方阵,每个方阵容量为1.28~3.2MW。本工程采用组串式逆变器方案,逆变器容量为320kW,设置1300kVA、1600kVA、2600kVA及3200kVA四种容量箱变。每个组串由28块组件组成,采取22/23个组串汇至逆变器,再由逆变器汇至35kV箱变的方式接线。箱变低压侧进线侧加装避雷装置。本项目新建一座220kV升压站接入桑柘大同风电220kV升压站。项目储能配置拟采用租赁形式,不再自行建设储能设备设施,租赁方式配置储能设施6.3MW/6.3MWh(5%、1h)。
2.3计划工期
计划总工期:546日历天(从施工开始日期、主体工程施工、工程完建至工程移交生产的时间)。施工开始日期:2026年11月1日,计划首批光伏方阵并网发电日期:2027年9月30日,计划全部光伏方阵并网发电日期:2027年10月31日,计划工程移交生产日期:2028年4月30日。具体以监理单位签发开工令中明确的开工时间为准。
2.4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包括光伏场区、集电线路、220kV升压站的EPC总承包(包括升压站出线构架至送出工程第一基铁塔通讯及电力线路的搭接工作,不含送出工程),具体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前期专题办理(除招标人已开展的专题工作外,详见发包人要求“十、手续办理(一)工程前期手续办理”);除招标人自行缴纳的永久征地及长期租地的耕地占用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外的所有土地征(占)租用及补偿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负责工程建设项目有关设计评审、施工证件和批件办理(包含但不限于林业及草地手续、土地复垦手续、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房屋不动产权证等)并承担相应费用;工程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阶段的勘察、测量、设计(含概、预算),竣工图;设备及材料的采购(除光伏组件采购外)、监造、运输和管理等,及发包人负责采购设备的监造、验货、卸货、管理等;工程施工准备与工程施工;所有设备安装及调试;水保、环保、安全设施与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等专项设计和施工;并网调度协议、供用电合同、购售电合同等项目入网前手续,试运行、涉网性能试验(详见发包人要求“六、启动试运行及性能试验”)和并网验收等满足属地电网公司要求的入网前所有手续;土地复垦与验收;配合质监、启动验收、专项验收及竣工验收工作;工程保险;质保期内的服务、配合审计工作;通过电建新能源集团达标投产验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总承包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3.1.1资质要求:1)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且无被暂扣或吊销情况。2)投标人应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甲级或工程勘察岩土相关专业的甲级,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专业甲级资质及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工程勘察专业乙级、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或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信誉要求: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其他权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以及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近三年(2023年3月1日-2026年3月1日)内无行贿犯罪行为的网页截图。联合体投标的,应包括联合体各方信誉情况。
3.1.3业绩要求:投标人在近5年(2021年至今)内具有已完成或正在实施中的1个100MW及以上光伏发电工程(含220kv及以上升压站)EPC总承包项目或光伏发电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业绩。业绩证明资料包括对应的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已完工项目还需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完工证明(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等。要求能体现签约主体、服务范围、装机容量、合同总金额及竣工验收时间等内容。业绩时间已完工项目以完工验收时间为准,正在实施中的项目以承接项目的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证明材料不全或不清晰导致评标委员会无法准确判定符合评审要求的,该业绩将不被认可。联合体投标人的业绩,应是组成联合体的各自成员的业绩合并计算。
3.1.4财务要求:提供近3年(2023年至2025年,2025年度审计报告未取得的单位,近3年为2022年至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认定的财务会计报表。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联合体投标的,应包括联合体各方财务情况。
3.1.5关键岗位人员的资格要求(资格要求应与招标项目规模相当)
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其他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行业的注册工程师、一级造价工程师等),具有安全资格证书(B证),担任过1个100MW及以上已完工或正在实施中的光伏工程EPC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含220kv及以上升压站)项目经理。若提供正在实施中项目业绩的,本项目禁止同时兼任其他项目相关职务。
项目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担任过1个100MW及以上已完工或正在实施中的光伏工程(含220kv及以上升压站)的项目设计负责人或设计总工程师或副总工程师。
项目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安全资格证书(B证),担任过1个100MW及以上已完工或正在实施中的光伏工程施工负责人或项目副经理。
项目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其他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行业的注册工程师、一级造价工程师等),担任过1个100MW及以上已完工或正在实施中的光伏工程的技术负责人。
3.1.6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投标人员满足项目需要,且注册在本单位。项目管理最低配备要求18人,包括但不限于(1)项目经理1人(2)设计负责人1人(3)技术负责人1人(4)项目副经理1人(5)施工负责人1人(6)安全总监1人(7)质量负责人1人(8)安全环保负责人1人(9)进度负责人1人(10)合同工程师1人(11)采购工程师1人(12)测量工程师1人(13)土建工程师1人(14)电气工程师1人(15)专职安全员2人(16)试验管理1人(17)档案管理1人;其中安全总监须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资质或安全B证,安全环保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证。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根据联合体协议职责分工共同完成投标文件,并由联合体牵头人统一提交给招标人。投标文件每一页须由联合体各方均加盖公章,表明共同认可投标文件;
(5)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之间在投标、签订合同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相互承担连带责任。招标人有权要求联合体任何一方承担联合体全部责任。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中国电建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s://trade.powerchina.cn/bidhy/memberLogin,以下简称“电建交易系统”)进行投标人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提示:进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标投标的项目需领取CA数字证书)。完成投标人注册后,请于2026年4月28日至2026年5月8日11:00时止(北京时间),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建交易系统”后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线下不予受理。
4.2未按本招标公告第4条要求的途径获取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5月19日9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建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1)本次采购将通过“电建交易系统”全程在线开展,电子投标文件的加密、提交等流程须各投标人在线进行操作。投标人须提前通过中国电建阳光采购网(https://bid.powerchina.cn)“CA办理”模块办理中国电建公共资源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用于在线投标。
(2)各投标人须登陆“电建交易系统”使用数字证书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加密和在线投递。请各投标人充分考虑文件大小、网络速度的影响并预留充足的时间,逾期将无法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在线投递建议至少提前12小时完成)。
(3)开标结束后,投标人须向招标人邮寄纸质版(地址和纸质版文件要求详见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纸质版投标文件与“电建交易系统”电子版投标文件不一致的,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并在开标完成后2小时内将投标文件可编辑电子版发送至kangrui@cntcitc.cn(备注项目名称和单位名称)。
5.2投标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如有变动,招标人将及时通过“电建交易系统”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电建阳光采购网(http://bid.powerchina.cn)上发布。
7.招标人银行账户
户名:重庆市彭水县聚辉励志新能源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
账号:1239 9398 5850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市彭水县聚辉励志新能源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名都路166号1栋1单元5层
联系人:何先生
电话:15624954277
电子邮件:heth_sdxny@powerchina.cn
9.招标代理机构信息和异议受理单位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异议受理单位):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62号中关村资本大厦6层、9层,北京市朝阳区北辰世纪中心A座7层
联系人:康锐、郭晨钟
电话:010-62108128、010-62108205
电子邮件:kangrui@cntcitc.cn、guochenzhong@cntcitc.cn
10.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中电建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督电话:010-86301823
2026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