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危险废物减量化设备招标人为中航沈飞民用飞机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危险废物减量化设备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沈阳市
2.2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20日历天内达到验收标准。
2.3交货方式及地点:按招标人要求一次全部交付到招标人指定地点。
2.4 招标范围:危险废物减量化设备1套
关于招标范围、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具备履行本项目合同能力,投标时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投标产品品牌唯一授权书原件并加盖公章(投标人如为代理商,代理商提供)
3)提供2024年度财务报表(含: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若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提供成立以来上述财务报表;若投标人为依法允许经营的事业单位的,无需提供)
(2)信誉要求:投标人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路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输入公司名称查询并截图】,以评标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必须向招标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进行登记才具有投标资格。
3.4 本项目为线上开标项目,若经电子招标平台的检测,投标人中出现疑似串标情况,不接受投标人任何解释,视为串标,将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要求进行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6月29日至2026年7月6日,登陆航空工业电子采购平台电子招投标专区(http://www.eavic.com/rest/index)进行注册后购买、下载招标文件,现场不予受理。并办理CA数字证书。如有疑问,请致电航空工业电子采购平台服务热线400-890-0880。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4.3 投标人必须在航空工业电子采购平台电子招投标专区注册,办理CA数字证书与电子签章,否则无法投标。(详见航空工业电子采购平台电子招投标专区相关说明)。
4.4 购买文件须汇款至招标代理公司账户并于航空工业电子采购平台上传相关转账凭证,具体转账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中航咨询(北京)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北京自贸试验区商务中心区支行
招标代理机构账号:110906074410606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7月20日 9:00
5.2递交方式:本项目开标将在线上线下同时进行,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电子版投标文件传至航空工业电子采购平台电子招投标专区(http://ebid.eavic.com/cms/index.htm),并将密封好的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至: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41号人民大厦。
5.3 投标人未按要求上传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或平台软件无法获取、解密投标人上传的电子版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认为此次投标无效,不再使用纸质版投标文件参与评标。
5.4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5投标人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不得将敏感文件(标识为受控、内部、国家秘密等)上传至航空工业电子采购平台。
6. 开标时间
6.1开标时间:2026年7月20日 9:00
6.2开标地点: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41号人民大厦现场开标/航空工业电子采购平台电子招投标专区(http://ebid.eavic.com/cms/index.htm)网上开标。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航空工业电子采购平台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8.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9. 联系方式(含异议受理):
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如存在不明或异议等事项,可通过以下方式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进行联系:
招标人:中航沈飞民用飞机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沈阳片区创新二路33号
联系人:冷思睿
电话:024-31965927
招标代理机构:中航咨询(北京)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来广营乡广顺北大街望京诚盈中心5号楼1206
联系人:田珂
电话:13691103967
电子邮件:13691103967@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