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网互联网公司2026-2027年产品鉴定评审组织及技术支撑服务框架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CG2600062002331415)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南网互联网公司2026-2027年产品鉴定评审组织及技术支撑服务框架采购项目,采购人为南方电网互联网服务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谈判采购。
2.项目概况和采购范围
2.1项目概述:根据《南方电网电子商城科创专区运营业务指导书》(Q/CSG-IIG427001-2026)及《关于加强公司电子商城科创专区运营管理的通知》(办科创〔2026〕24号)相关管理规定,需针对科创产品开展产品鉴定。为进一步满足新产品鉴定、技术鉴定、科技成果鉴定(评价)各项工作的要求,严格把控技术合规标准、成果认定实效与产品质量水平,适配各类业务鉴定工作实际需求,需采购全流程一体化专业鉴定服务。本项目遴选具备相应资质及服务能力的鉴定单位承担本次服务工作,全面保障各类鉴定业务依法合规、高效顺畅开展。
2.2采购范围:本项目采购产品鉴定全流程服务,鉴定产品依照采购人提供产品清单执行,鉴定类型涵盖新产品鉴定、技术鉴定、科技成果鉴定(评价)。
1、服务包含材料初审、申报办理、评审会务统筹、鉴定报告编制等一体化全流程工作。同时可委托具备专业查新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开展技术查新相关工作,以合规有效的查新报告作为成果交付,最终交付鉴定报告须满足采购人格式、内容及效力要求。
2、由投标人依规选配行业权威评审专家,严格落实专家人数、职称等配置标准。
3、项目所有会务、专家、资料、交通餐饮及管理等全部费用均含在投标报价内,实行总价包干。评审会议形式由双方协商确定,中标单位同步提供材料整理优化、会前辅导、合规审核、业务答疑等配套服务,保障各项鉴定工作合规高效完成。
2.3项目实施地点:广州市
2.4采购分类:框架
框架采购有效期:合同自签订之日起1年。
协议期间:若合同实际支付金额达到标的预估采购金额的上限比例(预测采购量的150%),应立即终止框架协议。
协议期届满时:实际采购金额在标的预估采购金额上下限比例之间的,按期终止框架协议。实际采购量未达到标的预估采购金额下限比例(预测采购量的80%)的,框架协议有效期限延长一年,在延长期内,该框架协议的实际采购量达到下限比例时立即终止框架协议。延长期满仍未达到下限比例,自动终止框架协议。
2.5项目类别:服务
2.6标的清单:
序号 | 标的名称 | 标包名称 | 预计采购金额(万元)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最大中标数量 | 工期/服务期 | 是否特殊包 | 响应保证金 | 备注 |
1 | 产品鉴定评审组织及技术支撑服务 | 产品鉴定评审组织及技术支撑服务 | 65 | 详见报价表 | 1 | 合同自签订之日起1年 | 否 | / | 本次采购的预计采购金额仅作为预估规模给供应商参考,并不代表采购人对采购金额的承诺,最终采购金额以框架结果有效期内的委托情况,据实结算。 |
其它关键要素:
(1)报价要求:详见附件。
(2)结算方式:乙方按《鉴定服务委托函》约定完成全部技术服务内容,且已向采购人交付合格的产品鉴定报告后,向采购人提交加盖乙方公章的书面《结算单》,列明已交付成果明细及对应服务费用;采购人应在收到《结算单》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核对并确认,若采购人对结算内容有异议应在前述期限内书面通知乙方协商解决,逾期未提出异议且未确认的视为认可乙方提交的《结算单》。乙方凭经双方确认的《结算单》金额向采购人开具等额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采购人在收到合规发票后45个工作日内全额支付服务费。
(3)报价表:详见报价表。
注:本项目不收取响应保证金。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通用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要求 | |
序号 | 内容 |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非法人组织,提供主体资格合法存续的证明文件;分支机构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授权,授权应加盖委托人公章且委托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不接受自然人参与。 |
2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标段)报价或者未划分标包(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报价。 |
3 | 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
4.采购文件获取
4.1采购文件获取方式
本采购项目采用电子招标采购方式,根据《电子招标投标办法》规定,供应商应当在招标公告载明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注册登记,如实递交有关信息,并经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运营机构验证。凡有意参加响应者,在采购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通过南方电网公司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www.bidding.csg.cn)完成供应商登记并免费获取电子采购文件,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供应商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办理、响应文件编制加密及递交。供应商要为数字证书办理预留足够的时间,由于自身原因造成无法响应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电子化投标操作路径如下:
获取路径:门户网站->点击供应商登录->选择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新系统)->购标管理;
投标路径:门户网站->点击供应商登录->选择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新系统)->投标管理;
投标助手下载路径:门户网站->点击供应商登录->选择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新系统)->购标管理-项目参加及文件下载-可下载项目。
供应商登记咨询电话:4008100100转1
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操作咨询电话:4008100100转3
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400-666-3999
电话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4.2采购文件获取时间
获取开始时间:2026年07月31日20时00分00秒
获取结束时间:2026年08月04日18时00分00秒
4.3供应商要求澄清采购文件的截止时间:2026年08月05日09时00分00秒
5.响应文件的递交和谈判
5.1响应文件递交方式:通过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www.bidding.csg.cn)递交响应文件。
5.2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2026年07月31日20时00分00秒
5.3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8月07日09时00分00秒
5.34谈判时间及形式
谈判时间:谈判开始时间预计为2026年08月07日09时00分00秒,与每一供应商进行谈判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谈判形式:本次采购采用录音电话远程谈判方式,供应商无需到达谈判现场,澄清、说明和补正以及最终报价确认内容通过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www.bidding.csg.cn)提交响应文件。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明确授权进行谈判的代表及联系方式,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在谈判期间需保持电话和网络畅通,若电话无法接通,则视为放弃谈判和最终报价的权利,谈判工作组以该供应商的第一次报价作为最终报价进行评审。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南方电网公司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www.bidding.csg.cn)”上发布。
7.计算机硬件特征码审查要求、违法行为处理
7.1计算机硬件特征码审查要求
为进一步规范采购活动,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本项目对供应商在采购文件下载、响应文件制作及上传过程中产生的计算机硬件特征码严格审查。供应商如存在以下任一情形,由评标委员会对其作否决投标处理:
(1)与其他供应商下载采购文件的IP地址、响应文件的CPU序列号及硬盘序列号三者同时一致;
(2)与其他供应商上传响应文件的IP地址、响应文件的CPU序列号及硬盘序列号三者同时一致;
(3)与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网卡MAC地址一致。
如采购项目最小独立评审单元(标的/标包/标段)出现上述任一情形,将否决供应商响应该采购项目及同一采购项目后续采购的全部响应文件。
如响应文件存在串通投标情形的,将依据南方电网公司相关规定,对相关供应商实施不接受投标处理。
7.2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处理
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报价或者与采购人串通报价,不得以他人名义报价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不得向采购人或者采购工作组成员行贿谋取成交。请各供应商高度重视投标诚信,对响应文件中存在生产制造能力、服务网点、业绩(含合同、发票)等造假情形,或私下与采购工作组成员进行与报价内容有关的接触(如评审前通过电话、信息和会面等方式询问是否参加评审,请专家在评审中给予关照等)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一经查实,采购人将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8.异议及投诉
8.1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项目的采购文件有异议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日前提出。
异议文件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提出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异议事项;
(3)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异议提出人是法人的,异议文件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授权代表同时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出异议的,异议文件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提出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由本人提交。
异议递交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路188号新天河宾馆2楼南方电网供应商服务大厅
异议递交方式:通过传真或当面递交(传真:020-38122354)
异议递交电话:4008100100转2,递交异议后,请通过电话反馈递交情况。
注: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在开标结果确认期间内通过南方电网公司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www.bidding.csg.cn)按要求提交。
8.2投标人(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可通过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www.bidding.csg.cn),按以下步骤进入″三公”信箱提交投诉资料: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首页→″三公”信箱。
投诉主体、时间、形式内容等不符合规定的,将不予受理:
(1)投诉人应当是供应链业务活动当事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
(2)投诉应当在投诉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提出。
(3)就资格预审文件、采购文件、开标及评审结果投诉的,应当先在规定时限内,通过公示公告注明的异议渠道向采购人提出异议。
(4)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投诉人和被投诉人名称、有效联系方式、投诉事项和相关请求、证明材料等。针对采购项目的投诉,应当附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投诉人是单位的,应当提交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书面投诉材料;投诉人是个人的,应当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投诉有关材料是外文的,应当附有中文译本,由翻译机构盖章或者翻译人员签名。
(5)投诉人应对反映问题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一经发现,将按照南方电网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制度进行处理。
(6)投诉人应保持联系方式畅通,积极配合投诉核查,同一投诉问题请勿重复或多渠道提交。
(7)投诉处理人员会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向无关人员透露知悉信息。
8.3投标人(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提出人或投诉人不得以异议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经核查发现所提出的异议或投诉存在诬告、故意扰乱招投标秩序等恶意行为,将按照《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等制度进行处理。
9.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南方电网互联网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
采购代理机构:南方电网供应链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路178号
联 系 人:何工
电 话:4008100100转2
10.公告的其他内容
无。
11.采购公告附件
无。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或授权的项目负责人(签名):
采购人或其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盖章):南方电网供应链集团有限公司【盖章位置】
2026年07月31日
- 编辑:csg.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