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蒙东公司呼伦贝尔市伊敏苏木风电场华能4.95万千瓦风电项目等三个缓建项目原有建筑物拆除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6-09-3-512)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
本华能蒙东公司呼伦贝尔市伊敏苏木风电场华能4.95万千瓦风电项目等三个缓建项目原有建筑物拆除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内蒙古蒙东新能源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包括(但不限于)
2.1呼伦贝尔市辉河风电场华能4.95万千瓦风电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鄂温克族自治旗,本次招标包括但不限于:拆除项目已建设33基原1.5MW风机基础(其中25基风机完全拆除后按照当地环保局的要求全部拆除、覆土种草恢复绿化,与周边草原融为一体。剩余8基掩埋至自然标高);拆除33基箱变基础(箱变基础完全拆除后按照当地环保局的要求全部拆除、覆土种草恢复绿化,与周边草原融为一体。);拆除18.59公里77型铁塔、导线、地线、金具串及基础并恢复地貌;拆除升压站铁艺围栏及砖砌围墙及大门(地梁以上全部拆除);拆除建筑面积203.35m²35kV配电装置室;拆除原有避雷针4座含基础;拆除原出线构架及AIS基础;拆除主变压器基础及油坑(含中性点基础)及构架基础29基;拆除主变油池;拆除升压站内电缆沟;拆除站内电气设备及基础;拆除10kV施工电源线及杆上金具;拆除其他约30基小型设备基础;拆除水源井;拆除升压站内全部管道井;拆除原有测风塔及基础;拆除检修道路长度9.333km;拆除建筑面积主控楼712.2㎡,拆除建筑面积生活楼659.4㎡。
2.2呼伦贝尔市伊敏苏木风电场华能4.95万千瓦风电项目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鄂温克族自治旗,本次招标包括但不限于:拆除项目已建设33基原1.5MW风机基础(其中25基风机完全拆除后按照当地环保局的要求全部拆除、覆土种草恢复绿化,与周边草原融为一体。剩余8基掩埋至自然标高);拆除33基箱变基础(箱变基础完全拆除后按照当地环保局的要求全部拆除、覆土种草恢复绿化,与周边草原融为一体。);拆除16.62公里77型铁塔、导线、地线、金具串及基础并恢复地貌;拆除升压站铁艺围栏及砖砌围墙及大门(地梁以上全部拆除);拆除建筑面积198.37m²35kV配电装置室;拆除原有避雷针2座;拆除户外钢构架(含2座构架及10基基础,1座构架避雷针及6个支架);拆除主变压器基础;拆除主变油池(含2基中性点基础);拆除220kV配电装置基础15基;拆除升压站内电缆沟;拆除旧户外AIS基础;拆除10kV施工电源线及杆上金具;拆除升压站内全部管道井;拆除原有测风塔;拆除检修道路长度8.131km。
2.3呼伦贝尔市新巴尔虎左旗华能风电场4.95万千瓦风电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新巴尔虎左旗,本次招标包括但不限于:拆除面积为1087.7㎡生活楼;拆除面积为128.13㎡综合泵房(含水池);升压站铁艺围栏及砖砌围墙、大门(地梁以上全部拆除);拆除35kV配电装置室;拆除10kV施工电源线及杆上金具;;拆除电锅炉设备及基础;拆除水源井;拆除检查井、电缆井;拆除原有测风塔。
2.4本次招标需同时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基础及设备拆除期间所需临时用地手续办理、施工单位临时用房、堆料场、以及施工作业面、设备转场所需要的场地;植被恢复及水土保持工程;施工临时道路(如有)、设备材料储存场地;项目废弃物处置、堆放、丢弃(丢弃地点需通过当地政府部门批准的位置);项目草地恢复后通过政府验收等费用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2.5项目拆除期间所产生的基础内钢筋、构架钢材、设备等一切具有残值的物资均归招标人所有,投标人负责对拆除后的钢材进行清理与称重,经招标人确认后进行记录保存,投标人负责租赁封闭场地将记录确认后的钢材等具有残值的物资进行入库保管,场地的租赁标准必须满足拆除后物资堆放的空间要求及保存要求,场地的租赁期限为直至招标人将钢材等具有残值的物资处置完成,在此期间场地租赁费用及人员看管费用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2.6项目施工前投标人需前往项目所在地村屯沟通进场事宜,提前取得进场许可,保证项目顺利开工,施工过程中发生的阻工事件由投标人负责协调沟通解决,杜绝出现上访工单事件,杜绝出现环境污染情况,杜绝超出施工范围的占地,例如未经批准随意增加渣场,取料场,临时施工便道等。如发生未批先占或批甲用乙情况发生,全部责任由施工单位自行负责,对建设单位造成损失的,按损失情况的双倍在合回中扣除。
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月内完成拆除工作,拆除后具有残值的物资,招标人处置前由投标人负责保管。
规模:148.5MW;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分项报价。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格要求: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年内(2023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具有2项风电工程安装或拆除合同业绩,需提供合同扫描件(至少包括合同首页、能反映合同范围的实质内容、签字盖章页、签订时间等关键页)等业绩证明材料,每项业绩至少提供一张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提供联合体业绩的,认定牵头方业绩为有效业绩。
3.2.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需取得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一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证书(电子证书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和建设主管部门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同时必须为本公司的在职正式员工,提供劳动合同和2025年1月1日至今任意连续12个月的社保证明),拟派项目经理担任过至少1项风电工程安装或拆除合同业绩项目经理,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公司任命文件或合同或甲方证明等能体现上述要求的影印件),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2.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5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和违法分包。
获取时间:从2026年09月30日09时00分起至2026年10月10日23时59分止。
获取方式:
4.1 下载安装投标管家:投标人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首页(https://ec.chng.com.cn)“服务中心-->下载专区”下载并安装投标管家。
4.2 购买: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线上购买招标文件。登录投标管家,选择参与的项目购买文件。
4.3 联系人: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页面务必填写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发标、澄清、评标期间等环节的通知,将以短信形式发送到该联系人手机上。
4.4 下载: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点击“招标文件-->文件下载”,在点击确认下载后便可获得招标文件。
4.5 客服电话400-010-1086。
4.6 招标文件费:标段"华能蒙东公司呼伦贝尔市伊敏苏木风电场华能4.95万千瓦风电项目等三个缓建项目原有建筑物拆除工程标段包1"售价:0元。
5.1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1日09时00分;
)智能招评标系统投标管家递交文件。
特别提示:
(1)本招标项目商务部分采用智能商务评审工具辅助开展评标工作,投标人须通过投标管家-商务标生成工具在线制作、生成并递交商务部分投标文件(详见商务投标文件制作视频下载链接:
(https://huaneng-swb.oss-cn-beijing.aliyuncs.com/swb/商务投标文件生成-供应商操作视频.zip)),详细的商务标投标文件格式及内容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附件《商务投标文件》。
(2)技术投标文件和价格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相关要求和格式制作。
注:供应商相关操作可参照电子商务平台首页-服务中心-操作手册-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智能招评标系统-投标管家操作手册。
(3)若本项目招标文件《商务评分标准表》中具有“财务指标评价”项的内容,投标人须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前完成财务信息维护并通过审核。具体方式:登录中国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的“供应商管理”模块,点击公司信息变更维护>财务信息>新增或变更近三年的财务信息(新成立或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维护自成立以来的年份)。如未按时完成信息维护并通过审核或出现数据不准确等问题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业务咨询电话:400-010-1086。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10月21日09时00分
7. 其他
7.1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chng.com.cn)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介提供的信息而造成的损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2注册、登录
7.2.1. 本项目采用线上招标,投标人须访问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完成注册、交费、下载文件等有关操作,采用以下2种方式登录:
(1)使用“中招互连”手机APP扫描投标管家的二维码登录;
(2)直接通过用户名、密码登录。
7.3 CA证书办理及驱动下载
CA证书用于确保招标投标过程文件合法性及投标文件保密性。没有办理 CA证书,将无法加解密投标文件,也无法参加网上开标。
投标单位须凭“中招互连”APP办理CA证书相关事宜。如未安装“中招互连”APP,请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服务中心-->下载专区”,先下载并安装投标管家;安装完毕后打开投标管家,在页面右下角点击立即开通。使用手机扫码下载、注册“中招互连”APP,并自助办理CA证书。根据提示即可在线办理相关事宜。扫码签章、扫码加密等所有流程全部使用中招互连APP操作。如有问题,请联系客服电话:4006664230。
7.4 投标文件的递交注意事项
7.4.1.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将予以拒收。
7.4.3.投标文件递交(提交)的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或者未成功上传指定信息平台,招标人不予受理。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对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失败负责。
7.4.4.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确保所有投标文件内容均在指定信息平台完成上传,上传不完整的将导致投标文件未完成递交。
温馨提示:为避免大量投标人同一时间内上传投标文件造成系统拥堵,保证投标文件成功上传指定信息平台,建议投标人至少提前2天开始上传,确保上传成功。
7.5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或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chng.com.cn)投标管家客户端“异议投诉”提出书面异议文件。
异议受理电话:同代理机构项目经理电话。
8.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企业管理与法律合规部
监督电话 400-010-1086转8407
招 标 人:华能内蒙古蒙东新能源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松山区临潢大街九天建华集团14楼
联 系 人:韩先生
电 话:15849008133
电子邮件:hnymhw@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北京睿采数动科技分公司
地 址: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七北路10号
联 系 人:孟先生
电 话:400-010-1086转8504
电子邮件:jb_meng@chng.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