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勤服务类班车)华电伊犁煤电有限公司职工食堂餐饮服务项目(3年)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华电伊犁煤电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新疆伊宁市奶牛场一连。
2.2项目规模:2*350MW。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三年,服务期限为自2024年10月30日起至2027年10月29日止,具体时间以发包人通知为准。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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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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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食堂外委服务(3年) |
华电伊犁煤电有限公司职工食堂外委服务包含华电伊犁煤电公司区域内所有员工约300人左右,食堂的早、午、晚餐及班中餐四餐的供应;负责日常工作餐、招待餐、节假日会餐、公司重大活动聚餐和临时安排的就餐任务,以及炊事设备设施的规范操作和食堂区域所有卫生保洁及后勤服务工作;负责食堂范围设备设施的检查、维修、保养等;负责全体就餐人员的饮食安全管理;参与食品材料的采购及验收、出入库管理采购过程发包人全程监督管理,保证员工就餐利益。具体详见技术规范。 |
200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职工食堂外委服务(3年)】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业绩要求:投标人提供近五年(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为准)合同业绩至少2项,每项业绩至少满足下列要求之一:1.食堂餐饮服务合同业绩;2.包含餐饮服务合同业绩。(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封面、合同签字盖章页、服务范围或技术协议、服务期、联系方式,必要时须提供原件;如发现虚假业绩,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08-29 11:30到2024-09-06 17:00。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
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流程请联系010-68818478
联系人: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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