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山东省潍坊市高新区新钢街道穆响路5001号
2.2项目规模:2号机组容量330MW 、4号机组容量670MW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6月20日(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方通知为准),工期180天。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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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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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发电有限公司2号4号锅炉脱硝系统喷氨优化改造 |
潍坊发电有限公司2号4号锅炉脱硝系统喷氨优化改造,对2号4号锅炉脱硝系统进行喷氨优化改造,采用原位式多点实时测量技术,分区域精准控制喷氨量,同时通过采用数字化实时定位与增量式建图系统对4号炉脱硝入口烟道进行三维建模并优化改造,包括设计、供货、安装服务等内容。 |
500 |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潍坊发电有限公司2号4号锅炉脱硝系统喷氨优化改造】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www.mem.gov.cn)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8.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应具有工程设计资质专项(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乙级资质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备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9.业绩要求:投标人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至少2项600MW及以上脱硝精准喷氨或脱硝优化改造方面的合同业绩。投标方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10.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11.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05-09 09:00到2024-05-16 2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