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总投资:约280万元。
2.2 建设地址:云岩区贯城河路80号(太平路街区)。
2.3建设规模:1.场地内拆除:老建筑约100平、原看台拆除约330立方、部分现有围墙;2.建设室内篮球场一座:门式钢架结构,屋顶表面积约为860 m²,屋顶与四周围合材料为PC耐力板、篮球场场地水电管线预埋、篮球场地面面层为塑胶喷绘。3.装配式集装箱建筑约300平。
2.4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完成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到工程交工验收完成为止的全部设计等设计及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服务及咨询工作和竣工验收等项目的设计服务工作和完成该项目的全部施工工作直至竣工验收、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等相关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项目要求投标人 同时具备下述①和②的资质要求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
备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①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项目负责人资格:
①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在投标截止日有在其他在建建设工程(含已经获得中标通知书未开工) 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包括工程总承包中的施工项目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经理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②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
合格证(B 证);
③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各成员应为独立法人,并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
②联合体牵头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③项目经理须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员工。
④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联合体牵头人须代表联合体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中承担其义务和法律责任。
⑤联合体各方没有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被有关部门通报在招投标过程中有违法行为。
⑥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参加投标。
⑦如联合体成员具有相同专业资质,且联合体协议书有明确分工的,按其分工确定相应专业的资质等级。
⑧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 5 月 11 日上午09 时00分至2024 年 5 月 16 日下午17 时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