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
廊坊热电厂二期2×350MW“等容量替代”热电联产项目厂址位于河北省廊坊市东南方向6.5km处,为 廊坊热电厂一期2×350MW供热机组工程西侧扩建场地,东侧靠近小枣林庄和万庄;北侧为东南至西北走向的八干渠和大枣林庄,距离分别为480m和900m;厂址西北方向约1.3km处为冶炼厂、水泥厂和一些小工厂;厂址南侧分别紧邻104国道、京山铁路和京沪客运专线;西北距离北京铁路局廊坊北站约6.2km,交通便利。
本工程拟在一期工程西侧新建2台350MW超临界燃煤热电联产机组,同步建设湿法烟气脱硫及脱硝装置,满足环保要求。
2.1.2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室内外工程(包括所有设备材料采购、安装、调试),包括所有室内外建筑、结构、装修工程、给排水工程(含常规水消防、生活给水、绿化给水、生活污水等、采暖工程(含混水中心)、通风空调工程、电气工程、接地工程、消防及报警工程(含消防检测、验收工作)、弱电、信息通讯(包含会议、网络、通讯、广播、视频、监控、门禁等的桥架、穿管等)及制作安装等施工。包含土建与安装施工至竣工移交及质保期服务等全部施工内容,包含通信工程,消防施工及设施配置、安装、试验、协调、竣工等及项目消防、防雷接地、环保、水保、安全验收、基槽钎探;室外包含门口室外硬化铺装、坡道、引道、散水、场地平整等施工;人工、材料设备采购(消防车由招标人采购)、运输、安装;原有场地遗留的基础、管道等拆除、清理、建渣场内外运输、建渣消纳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委托人要求。
2.1.3计划工期:本工程总计划工期180天,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建筑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办公楼或综合楼或公寓楼或住宅楼建筑施工合同(建筑面积不低于2000平方米)业绩2份,且已竣工1年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从竣工时间至投标截止日满1年及以上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建筑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办公楼或综合楼或公寓楼或住宅楼建筑施工(建筑面积不低于2000平方米)项目经理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经理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技术负责人:/
安全负责人: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质量负责人:/
【7】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8-24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8-30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