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 包头铝业有限公司辅机节能技术改造项目-智能照明系统节能技术应用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 包头铝业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包铝电解二厂路灯使用年限长,光衰大,夜间照度不足,通过将原普通路灯更换为太阳能智慧路灯,增加照度;灯具具备根据环境光照情况智能调节亮度的功能,降低整体功耗;通过太阳能市电互补的方式,在保证供电的前提下实现节能降耗。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包头铝业有限公司辅机节能技术改造项目-智能照明系统节能技术应用采购项目
2.1项目名称: 包头铝业有限公司辅机节能技术改造项目-智能照明系统节能技术应用采购项目
2.2项目类型: 货物
2.3项目概况:包铝电解二厂路灯使用年限长,光衰大,夜间照度不足,通过将原普通路灯更换为太阳能智慧路灯,增加照度;灯具具备根据环境光照情况智能调节亮度的功能,降低整体功耗;通过太阳能市电互补的方式,在保证供电的前提下实现节能降耗。
2.4项目地点: 包头铝业有限公司电解二厂
2.5招标范围:项目共涉及包头铝业有限公司电解二厂80套太阳能智慧路灯的供货、安装、调试。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包头铝业有限公司辅机节能技术改造项目-智能照明系统节能技术应用采购项目
资格项目 |
资格要求 |
资质要求 |
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民事诉讼主体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能够独立履行合同。(相关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
财务要求 |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
业绩要求 |
投标人近五年(2018年至今)具有不少于3个同类设备的业绩,成立不足五年的公司,提供成立以来的合格业绩证明不少于2项,,提供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合同关键页复印件或验收证明复印件,以签署日期为准。 |
信誉要求 |
1. 投标人在报名期间和投标有效期内未被列入承包商负面清单。 2.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发生重大质量、环境、安全事故,并出具承诺书。 3.投标人在项目评审期间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和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
其他要求 |
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其他:设备安装部分允许分包 |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3-08-29 09:00——2023-09-06 17:00(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