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煤业公司华亭煤业甘肃华亭煤电股份有限公司集中洗选厂EPC总承包工程
2.2建设地点:本工程位于甘肃省平凉市华亭市东华镇东峡村,南距陕西宝鸡市160km,北距平凉市80km,西南至天水市210km。
2.3工程概况:
甘肃华亭煤电股份有限公司是华亭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成立于2002年7月5日,注册资本为12.45亿元。公司下辖华亭煤矿、砚北煤矿、陈家沟煤矿、东峡煤矿等9个二级单位,公司最新核定煤炭产能11.10Mt/a,截至2022年底,公司资产总额111.17亿元,资产负债率49.75%。其中砚北煤矿现核定生产能力4.80Mt/a、华亭煤矿3.30Mt/a、东峡煤矿1.50Mt/a。
本工程在三对矿井工业场地附近建设集中洗选厂,拟入选华亭煤矿、砚北煤矿、东峡煤矿三对矿井提升的毛煤集中洗选,三对矿井相邻,具备建设集中洗选厂建设条件。
2.4规模:本工程设计生产能力10.00Mt/a。年工作制度330d,每天两班集中洗选16h,一班检修8h。
2.5生产能力
日生产能力不低于30303.03t,小时生产能力不低于1893.94t。
2.6选煤方法及工艺
三对矿井的毛煤通过原煤分级筛后,300~100mm块原煤采用智能干选机分选,100(150)~6(8/10)mm块原煤经φ3mm湿法脱泥后采用重介浅槽分选,原煤 6(8/10)mm脱粉不分选直接作为混煤产品,预留-6(8/10)mm重介旋流器分选工艺;3-0.25mm粗煤泥采用浓缩旋流器+振动弧形筛+煤泥离心机脱水回收,-0.25mm细煤泥采用浓缩+超高压压滤脱水回收,洗水一级闭路循环,煤泥水不外排。
2.7接入系统方案
从华亭煤矿、砚北煤矿、东峡煤矿三矿井口房给煤机开始接入,包括原煤运输系统、原煤储存系统、原煤准备系统、洗选系统、产品运输系统、产品储存系统、装车系统等全部地面生产及辅助工程,还包括其配套的供水、供电、采暖、通风、道路等设施。
2.8占地面积
总占地面积6.27hm2,其中围墙外建(构)筑物占地面积1.66hm2,围墙内占地面积4.61hm2。
2.9厂址选择
位于砚北煤矿选煤厂东侧,砚北煤矿主井井口房南侧。
2.10煤源
本选煤厂的煤源主要考虑来自华砚井田。华亭煤矿核定生产能力3.30Mt/a;砚北煤矿核定生产能力4.80Mt/a;东峡煤矿核定生产能力1.50Mt/a。
2.11工程范围简要说明:
本招标需求以《甘肃华亭煤电股份有限公司集中洗选厂初步设计说明书》为主要依据,招标范围包括集中洗选厂的设计、采购、施工、调试运行及总承包(EPC)项目所需的所有工作。
2.11.1.总承包工程范围
2.11.1.1 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管理、施工图纸设计、设备材料采购(催交、催运、设备监造等)、施工、拆除改造、单机试车(空载试车、带水试车、带介试车)、联合试运转(72小时洗选量达到设计能力)、各类检测检验、竣工预验收、性能考核、6个月带煤保运(不参与招标人产品销售)、各级管理部门专项验收、所有缺陷整改(运行中暴露的设计问题和工程质量问题整改)、竣工验收、各类资料及竣工图编制交付,技术服务、培训及工程质量保修期内保修责任落实等。
2.11.1.2 包括但不限于从华亭煤矿、砚北煤矿、东峡煤矿三矿井口房给煤机至产品装车的所有生产系统、辅助工程、配套设施、原系统部分拆除改造、利旧等所有工程。
2.11.1.3包括但不限于土建、安装、设备、电气、仪表、消防、环保(包含环境监测)、水保(包含水保监测)、节能、水资源、安全、职业卫生、给排水、通风、采暖、照明、通讯、防雷、变供配电、监视、控制、调度、检验、检测、计量等系统的设计、施工和所有机械、设备购置、运输、安装、调试、验收、各类专篇(报告)措施落实和专项验收、技术服务和培训等工作。
2.11.2.总承包内容
2.11.2.1设计
(1)设计应完全响应招标文件并满足各类专篇及批复文件的相关要求,对于未按要求进行的设计造成变更和优化的工程量及费用全部由投标人承担。由于消防专篇和项目总图尚未完成消防部门审查,在确保总图不做大范围调整的前提下,审查提出的不符合消防规范要求的设计变更和优化由投标人承担。投标人对准备车间、主厂房、仓储设施等主要建构筑物的体积(面积)不得做优化减小,厂外栈桥布置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适当优化,但必须要经招标人审查同意。
(2)投标人应向招标人分批提供施工图纸及其他相关设计文件(不得影响连续施工)供招标人审阅。投标人负责对施工图纸及其他相关设计文件中的错、漏、碰、缺进行修改,对完整性、准确性负责。投标人组织施工图纸及其他相关设计文件的审查,招标人及监理的审查不免除投标人的责任。
(3)投标人应定期向招标人报送施工图纸及其他相关文件,以及设计进度情况,便于招标人及时准确掌握设计进度。
(4)主厂房内设备布置设计必须合理、紧凑,煤流运输顺畅,检修空间合理,利用率高,观察、管理、检修方便。提升孔、楼梯间及联系楼梯设置合理,管理方便。主厂房应采用大厅式布置,主要设备按煤流呈阶梯式布置,主厂房布置桥式起重机,分选系统主要设备位置布置起重机,煤流系统带式输送机驱动装置位置(包括拉紧间)布置起重设施,确保主要分选设备、脱泥设备、脱介设备、脱水设备、驱动装置等都能通过起重设施起吊检修。
(5)投标人应合理设计厂区绿化范围、硬化范围、道路、围墙、照明、雨水沟、电缆沟、供风管路、暖通管路、供排水管路、消防管路、中水回用管路、雨水排放以及配套设施(构建筑物)等。
(6)投标人设计的系统应当功能齐全,运行操作方便,自动化程度高。在详细设计阶段,投标人提供本工程60%和90%设计模型供招标人审查,两次审查出的设计优化,投标人负责整改,工程量增减不调整费用。
(7)初步设计中带式输送机采用传统的驱动装置(异步电动机+液力耦合器+减速器),全洗选厂共新增33条带式输送机,其中10KV供电8台,电机功率315KW~630KW;660V供电25台,电机功率30KW~315KW。投标人要将本项目中10KV供电的带式输送机(8台)全部设计为高压永磁同步变频调速一体机(直驱型);660V供电的带式输送机(25台)全部设计为永磁同步电动滚筒一体机。同时需要对土建、供电、控制、吊装设施等相关内容重新设计。
(8)厂区公共卫生间等建(构)筑物在本招标文件中未详细描述,中标人需列入设计范围,在施工图设计阶段的总平面布置图和施工蓝图中设计完善。
(9)智能化设计,详见附件2(甘肃华亭煤电股份有限公司集中洗选厂智能化设计采购)。
2.11.2.2采购
(1)投标人负责设备和材料的采购、监造、运输、卸车及仓储保管等工作。
(2)设备和材料到货检验验收,由投标人负责组织,招标人和监理参加,验收通过后用于本工程。招标人有权对设备和材料在超出规范规定数量外增加抽检,如不合格,不能安装及使用,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承担;如合格,产生的费用由招标人承担。招标人和监理的签字确认并不免除投标人的责任。
(3)投标人负责收集、整理、成册移交其采购的设备和材料的随机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质量证明文件、说明书、合格证、检试验资料等),并对资料的可靠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
(4)设备随机备品备件(含专用油品)及专用工器具,全部移交招标人。
2.11.2.3施工
投标人负责全面组织完成本工程的施工任务直到完成竣工验收,按规范提交全部竣工资料(包括竣工图),施工前负责组织详细设计技术交底,负责对图纸会审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协调和处理。施工过程中发现施工图纸、招标文件等技术参数特征描述前后不一致时,以最高或最优(满足工程性能要求)的参数或特征为准。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各单位工程的土建工程(厂区场地平整、地基处理、护坡、围墙、毛石挡土墙、厂区硬化、道路硬化、绿化等)、建筑工程、安装工程、设备供配电、自动控制、通讯、照明、采暖通风、给排水、防雷与接地、除尘、隔声降噪等内容。
(2)工程与场区综合管网,包含生活给水、冲洗水、集中供水、中水回用、集中回收及其室内外给排水管网设施(含管沟和管网),采暖、供热、供风、消防、供水、排污、动照网、弱电网等辅助设施。
(3)各单位工程的室内外、厂区、栈桥等区域的集中和辅助照明。
(4)建构筑物防雷、接地、装饰装修及室内外粉饰工程(包括所有建筑物非彩色压型钢板外墙的涂料粉刷)。
(5)施工期间产生的各种建筑垃圾、基础开挖、场地平整产生余土的外运清理工程,建筑及生活垃圾处理。
(6)各建(构)筑物间主、次干道硬化;各建(构)筑物门口至就近主、次干道的硬化;厂区硬化;道路硬化等,施工满足设计及相关规范要求。
(7)特种设备(电梯、起重设备、压力容器等)安装前办理特种设备安装告知书、首次检测检验并提供检验报告、协助办理使用登记证;压力表、安全阀、释压阀、电气仪器仪表、计量设备(皮带秤、汽车衡等)办理首次检测检验并提供检验报告;项目存在放射源及射线装置的情况需要办理环评、辐射安全许可证增项及专项验收等相关手续,所有产生的费用均由投标人承担。
(8)防雷接地设施、消防设施的相关部门的设计审查、施工图纸前期报审、施工批准、专业测试、竣工验收手续办理。
(9)生产系统和生产辅助设施的标识制作及安装,包括但不限于安全警示、设备标识、管道标识、阀门标识、安全及环保标志、色环、介质流向等标识的制作安装,制作及安装标准投标人提供方案,招标人审核后执行。
(10)建(构)筑物内起重检修设备及通道。要求所有设备各部位要有合理的检修操作平台和安全护栏,车间内人员通行畅通、安全。设备上方要设有相应的检修起吊梁和配备足够吨位的起重设备,其最大载荷能力必须大于设备组件最大重量。
(11)建(筑)物室内动力、控制、检测等缆线的吊挂设施(电缆桥架、防护套管等,要求室内吊挂设施全部采用桥架)。敷设设施(缆线的室外敷设方式严禁采用实埋,30m(含)以上的全部采用电缆沟方式敷设,30m以内的要求在征得招标人同意后采用架空全封闭室外专用桥架方式敷设),所有穿缆管必须采用镀锌管,弯头端口必须密封,电缆桥架、配电箱(柜)及电气设备、穿缆管必须可靠接地,接地扁钢及接地线规格必须符合国家规范要求。
(12)工程施工期间如果有被破坏和占用的厂区绿化、硬化及道路损坏等情况,应在施工完成后,由投标人恢复原貌。
(13)投标人应充分调研设备及物料运输路线的路况信息和对外联络信息,由此所产生的费用(含路面维修及其他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14)安全文明施工执行工程所在地地方和国家标准,投标人需充分考虑所需费用,费用包含在报价中。
(15)投标人须在铁路装车线、装车线护坡、坡脚施工栈桥支柱时,要考虑边坡施工保护措施及相关费用,确保华砚铁路装车线护坡、路基稳定。
(16)厂区内供电电杆和变压器改移、通信杆、排水设施、道路改移费用均由投标人负责,并负责向华亭市电力局、电信公司、水务局等单位协商处理。
(17)投标人应建设施工临时办公室和生活设施,临设场地要求硬化,临时办公室包含招标人和监理人办公室共14间(18平米/间),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18)材料、半成品及成品的现场二次倒运、吊装、垃圾清理等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19)本工程装饰装修,由投标人提供装饰装修方案,并通过招标人审查后实施,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20)本项目各类专篇(报告)要求的措施实施由投标人负责(含相关费用)。各类专篇(报告)包括但不限于《岩土工程勘察报告》、《消防专篇》、《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水资源论证报告》、《地质灾害分析报告》、《节能报告》、《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安全预评价报告》等。
(21)消防涉及的项目总图审查、施工图审查、《消防专篇》编制及审查等,所有消防工作的资料编制、审查及备案全部由投标人负责(含相关费用),招标人只负责配合。
2.11.2.4试车及服务
(1)开车阶段包括单机试车、联合试运转和性能考核,由投标人编制各类试车方案,招标人审查通过后由投标人组织实施。
(2)单机试车及联合试运转期间所有设备运行所需的油、脂、药剂、介质等由投标人负责(除煤外),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油、脂、药剂、介质等物资的型号必须符合设备运行要求。
联合试运转须完成满负荷连续运行72小时以上,且负责对员工培训。联合试运转期间所产生的水、电费由招标人承担,联合试运转达不到设计要求仍需继续带载试运转,直至满足设计要求。
(3)工程竣工前由投标人负责处理运行期间设备的跑、冒、滴、漏等问题,处理效果必须达到设计及规范要求,且必须满足操作、使用及清洁厂区要求,还包括带载试运转期间若设备达不到设计要求或核心部件出现质量问题的处理。
(4)本工程建设和试运行阶段的所有变更,产生的费用均由投标人承担。
(5)联合试运转合格后,投标人提供6个月带煤运行保运服务(含保运期间的设备维护保养及检修的易损件的更换),其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投标人不参与招标人产品销售。
(6)培训费、技术指导费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2.11.2.5本项目主要建(构)筑物:
序号 |
建(构)筑物 |
备注 |
序号 |
建(构)筑物 |
备注 |
1 |
东峡矿井口房 |
现有 改造 |
35 |
主厂房 |
新建 |
2 |
东峡矿井口房经1号转载点至上汽车装车仓转载点带式输送机栈桥 |
现有 |
36 |
主厂房至原煤准备车间带式输送机栈桥 |
新建 |
3 |
1号转载点 |
现有 改造 |
37 |
原煤准备车间至6号转载点带式输送机栈桥 |
新建 |
4 |
上汽车装车仓转载点 |
现有 改造 |
38 |
6号转载点 |
新建 |
5 |
1号转载点至2号转载点带式输送机栈桥 |
新建 |
39 |
6号转载点至末煤煤仓带式输送机栈桥 |
新建 |
6 |
2号转载点 |
新建 |
40 |
末煤煤仓 |
现有 改造 |
7 |
2号转载点至3号转载点带式输送机栈桥 |
新建 |
41 |
原煤准备车间至7号转载点带式输送机栈桥 |
新建 |
8 |
3号转载点 |
新建 |
42 |
7号转载点 |
新建 |
9 |
3号转载点至4号转载点带式输送机栈桥 |
新建 |
43 |
7号转载点至块精煤仓带式输送机栈桥 |
新建 |
10 |
4号转载点 |
新建 |
44 |
块精煤仓(4φ18筒仓) |
新建 |
11 |
华亭矿井口房 |
现有 改造 |
45 |
块精煤仓至8号转载点带式输送机栈桥 |
新建 |
12 |
华亭矿井口房至4号转载点带式输送机栈桥 |
新建 |
46 |
8号转载点 |
新建 |
13 |
4号转载点至原煤仓带式输送机栈桥 |
新建 |
47 |
8号转载点至华亭矿火车快速装车站带式输送机栈桥 |
新建 |
14 |
原煤仓 (3φ30筒仓) |
新建 |
48 |
华亭煤矿火车快速装车站 |
现有 改造 |
15 |
砚北矿主井煤仓 |
现有 |
49 |
块精煤仓至汽车快速装车站带式输送机栈桥 |
新建 |
16 |
砚北矿主井煤仓至砚北矿手选、矸石仓带式输送机栈桥 |
现有 |
50 |
汽车装车站 (基础) |
新建 |
17 |
砚北矿手选 矸石仓 |
现有 改造 |
51 |
主厂房至9号转载点带式输送机栈桥 |
新建 |
18 |
砚北矿手选矸石仓至原煤仓带式输送机栈桥 |
新建 |
52 |
9号转载点 |
新建 |
19 |
原煤仓至5号转载点带式输送机栈桥 |
新建 |
53 |
9号转载点至矸石仓带式输送机栈桥 |
新建 |
20 |
5号转载点 |
新建 |
54 |
矸石仓 (1φ15筒仓) |
新建 |
21 |
5号转载点至原煤准备车间带式输送机栈桥 |
新建 |
55 |
浓缩车间 (2φ45m) |
新建 |
22 |
原煤准备车间 |
新建 |
56 |
轻车汽车地磅房(共4组) |
新建 |
23 |
原煤准备车间至主厂房(原煤)带式输送机栈桥 |
新建 |
57 |
重车汽车地磅房(共4组) |
新建 |
24 |
汽车冲洗台 |
新建 |
58 |
402浓缩机 |
拆除 |
25 |
初期雨水沉淀池 |
新建 |
59 |
机修车间 |
拆除 |
26 |
智控中心 |
新建 |
60 |
厂区内6根电线杆拆除移位恢复 |
移位 |
27 |
3号转载点配电室 |
新建 |
61 |
生产消防水池及泵房 |
原有 改造 |
28 |
综合配电楼 |
新建 |
62 |
水塔 |
拆除 |
29 |
门卫室(行人口) |
新建 |
63 |
砚北选煤厂东侧挡风抑尘网 |
拆除 |
30 |
门卫室(行车口) |
新建 |
64 |
795皮带走廊 |
现有 |
31 |
煤泥干燥车间 |
拆除 |
65 |
796皮带走廊 |
现有 |
32 |
煤泥干燥车间至煤泥回收车间栈桥 |
拆除 |
66 |
797皮带走廊 |
现有 |
33 |
砚北选煤厂材料库 |
部分 拆除 |
67 |
砚北煤矿火车快速装车站 |
现有 |
34 |
砚北选煤厂末煤储煤场 |
现有 改造 |
68 |
原煤准备车间至主厂房(大块矸石)带式输送机栈桥 |
新建 |
以上建(构)筑物并未列举齐全,如厂区公共卫生间等,最终以施工图设计阶段审定的总平面布置图和施工蓝图为准。
2.11.2.6性能考核
工程量完成100%、通过工程竣工预验收后,招标方对本项目进行性能考核,若任意一项(必须达到的指标)未达到设计要求,视为性能考核不达标,由投标方负责整改直至性能考核通过。缺陷整改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超过整改期限,招标方有权追回已付工程款并按照合同相关规定进行处罚。性能考核内容详见下表:
性能考核指标表
序号 |
考核项目 |
单位 |
指标 |
备注 |
1 |
选煤厂设计生产能力 |
|
|
|
|
(1)年 |
Mt/a |
10.0 |
必须达到的指标 |
|
(2)日 |
t/d |
30303.03 |
必须达到的指标 |
|
(3)小时 |
t/h |
1893.93 |
必须达到的指标 |
2 |
选煤厂工作制度 |
|
|
|
|
(1)年工作日 |
d |
330 |
必须达到的指标 |
|
(2)日工作小时数 |
h |
16(有效时间) |
必须达到的指标 |
3 |
选煤方法 |
|
|
|
|
分级粒度 |
mm |
6(8/10) |
必须达到的指标 |
4 |
选后产品质量 |
|
|
|
|
(1)中块精煤:灰分/水分 |
%/% |
7.99/11.96 |
|
|
(2)小块精煤:灰分/水分 |
%/% |
8.93/11.96 |
|
|
(3)洗混煤:灰分/水分 |
%/% |
22.09/14.78 |
|
5 |
工业过程用水耗水量 |
m3/d |
1789.69 |
|
6 |
入选1吨原煤所需清水量 |
m3 |
0.03 |
|
7 |
主变压器总容量 |
kV·A |
13000 |
必须达到的指标 |
8 |
介耗 |
kg/t |
0.502 |
|
9 |
入选1吨原煤的耗电量 |
kW·h |
2.22 |
|
说明: 1.考核指标不能脱离《甘肃华亭煤电股份有限公司集中洗选厂初步设计说明书》相关要求,否则须提供相关的技术支持资料证明。 2.性能考核期间,招标人有权增加其他考核指标。 |
2.11.2.7工程验收
(1)投标方负责达标验收、项目整体验收、专项验收(包括但不限于档案验收,环保、职业健康、消防、安全、水保、节能、水资源、地质灾害防治等与本项目相关的所有“三同时”工程的专项验收)等与本项目相关的所有验收准备,并承担验收产生的报告编制、第三方检测、监测、检验、试验、评审、协调、会务等一切费用。
(2)投标方负责按照验收意见消缺,竣工验收通过后按照规范整理归档相关资料,并向招标方全部移交。
(3)投标方承担施工协调、施工产生的争议处理、外部(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与农民、政府相关部门、相关企事业单位)协调处理及临时用地租用、技术培训(含运维规程)以及其他服务过程中的所有费用。
(4)投标方承担验收整改、项目性能试验等与本项目相关的一切其它工作。
(5)项目验收移交后的质保期服务:自项目竣工验收移交招标方之日起,投标方向招标方提供两年的质保服务。
2.11.3工期:
(1)工程工期
1)本工程总工期15个月(不包含保运时间,保运开始时间从性能考核合格之日算起)。
2)在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投标人须完成本工程所有施工图设计及审查。
3)投标人15个月未完成全部工程量,其违约金按每延期1天扣除合同价款的0.1%,按日累计扣除,超过60天招标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同时按未能履行合同扣除违约金及逾期罚款。
(2)工程里程碑节点
主要生产设备订货完成
提供土建施工图
提供安装施工图
最后一台生产设备到货
机电设备安装完成
单机试车完成
联合试运转完成
工程量完成100%、通过工程竣工预验收
性能考核合格
保运结束
竣工验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等级要求:
投标人必须具有以下资质条件,并提供证书扫描件:
(1)设计资质:具有有效的煤炭行业工程设计(选煤厂)专业甲级或煤炭行业工程设计甲级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格证书。
(2)施工总承包资质:具有有效的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2资格能力要求:项目设计经理(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高级职称;项目经理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或矿业工程)注册单位须为投标单位,取得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一级注册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须提供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的电子证书,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项目设计经理(项目设计负责人)自2018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或任命文件委任时间或设计成果时间为准)具有至少1项500万吨/年及以上洗选厂(洗选项目)设计经验(须提供合同扫描件或单位任命文件或设计成果文件);项目经理自2018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或任命文件委任时间为准)具有至少1项500万吨/年及以上洗选厂(洗选项目)施工经验(须提供合同扫描件或单位任命文件)。
3.2.3.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1项500万吨/年以上的洗选厂EPC总承包已完成业绩,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含合同影印件(能够反映业绩要求内容的页面、合同签字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的页面,完工证明,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3.2.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不允许违法分包。
3.2.5.其他要求:需提供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2022年9月至今本单位连续缴纳不少于6个月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9月18日09时00分起至2023年09月25日17时00分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