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新能源公司辽宁公司下属风电场变频器附件驭风行动物资采购 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 企业自筹 ,招标人为 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新能源公司辽宁公司下属风电场变频器附件驭风行动物资采购,包括(变频器附件DSP板、变频器附件控制盒等物资)。
2.2 交货地点:阜新阜北、彰北风电场。
2.3 采购内容:负责包括备件的采购、包装、运输、装卸、售后服务及质保等工作内容(详见附件技术要求)。
2.4 交 货 期:供应商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3日内与现场对接物资供货事宜,合同签订后15天内完成所有备件供货,配送至采购方指定的地点,如有现场有紧急需求的备件,供应商需在中标通知书后提前进行备货,满足现场需求。
投标单位逾期交货,每逾期一天,按本合同总货款的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15日的,甲方有解除合同的权利,乙方需承担全部的损害赔偿责任并向甲方交纳相当于总货款30%的违约金。厂家供货前应与现场核对好产品型号、品牌及规格等信息,如因所供备件技术要求与现场不符造成的供货延期计入考核时间。
2.5 其他需要说明内容: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条件
投标人须为 供应商库内合格供应商,且未处于暂停参加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满足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
3.2 专项条件
3.2.1 业绩要求:2023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至少具有2项单项合同金额50万元及以上的风机或光伏备件销售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关合同影印件(需提供能体现合同金额、签字盖章、签订日期、供货范围等内容)业绩证明材料,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4 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