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64040020240301059001002 中标候选人公示 宁夏万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受 隆德县自然资源局 的委托,对 葫芦河流域庄浪河源头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修复项目(营造林工程).二标段 进行 公开招标 ,已于2024-03-14 13:50:00完成评标工作,经评标委员会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评审,推荐出中标结果候选人。 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及其排序
| 中标候选人排名 | 单位名称 | 投标报价 | 投标报价(备用) | 工期 | 质量标准 | 项目负责人 | 相关证书及编号 | 评标得分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宁夏首兴建设有限公司 | 7086020.57元 | | 300天 | 合格 | 马成武 | 2024012 | 96.76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宁夏恒鸿建设有限公司 | 7086162.63元 | | 300天 | 合格 | 余霞 | 2024099 | 95.47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 | | | | | | |
二、开标记录: 三、投标文件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其依据(可选):
四、评标委员会评标计分汇总表 五、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各投标单位投标文件的技术标打分表(详见附表) 六、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请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隆德县自然资源局或宁夏万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公示期截止后,质疑请求不再受理。 七、发布媒介:“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八、公示期:2024-03-14至2024-03-17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隆德县自然资源局 联 系 人:李娜祚 电 话:18195432009 代理机构:宁夏万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章 电 话:15709511250 十、备注: 公示期满无异议,招标人将依法确定本项目的中标人,特此公示。 宁夏万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4-03-14 15:26: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