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负责业主管辖范围内的甲醇厂、综合水处理项目、创业中心、厂外办公楼、图克泵站、矿业水系统等所有单项预算100万元及以下建构筑物修缮、零星工程技改技措土建工程施工。
2.2资金来源:已落实。
2.3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满叁年或预算额达900万元,以先到为准。
2.4工程地点: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乌审旗无定河镇纳林河产业园区。
2.5报价形式:税前造价浮动。
2.6结算依据: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投标人按照造价依据及报价浮动比率核定工程造价,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不参与上下浮动。本项目水电由发包人提供,费用在最终结算中不扣减。
2.7支付方式:工程验收合格,工程结算价款经双方审核确认后,投标人提供税率为9%结算价款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办理入账后,业主次月支付相应工程结算价款的97%,3%质保金待工程缺陷责任期满双方对工程进行质保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如质保期内投标人不能按照合同约定提供良好的修缮服务,则业主有权扣留部分或全部的质保金。
2.8发票要求:开具税率9%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国家税率政策调整,按新政策执行。
2.9履约保证:投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10个日内,向业主缴纳20万元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合同期满后一个月内无息退还投标人。
2.10人员要求: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专业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同时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未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的承诺书。安全员需具有安全证,电工需具有电工证(特种作业证)。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1: 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3.2资格要求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资格要求3:投标人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
3.4资格要求4:投标人须有2019年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化工生产企业建构筑物修缮或改(扩)建业绩(提供合同扫描件,合同内容应体现合同名称、合同当事人、主要工作范围、期限、签订日期、合同盖章);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备注:
(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潜在投标人提交意向资料后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取到招标文件,不代表已经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以投标人成功递交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售价:100元/标段,售后不退。
4.2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3年8月22日 10:00至2023年9月4日 1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