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河南省安阳市林州市。
2.2 建设规模: 350MW。
2.3 计划工期:暂定 2023 年 09 月 21 日至 2023 年 10 月 15 日, 25 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包括 2 号机组灵活性调峰改造燃烧系统改造项目工程设备及材料采购、安装、调试、试验、培训、服务等,详见技术规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为具有履约能力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3.2 资质要求:
3.2.1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2 投标人须满足下列资质要求:
3.2.2.1 投标人须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试类四级及以上;
3.2.2.2 投标人须具备下列资质之一:①承装(修、试) 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四级、承修类一级及以上;②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③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 级及以上资质;④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⑤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3 业绩要求:
3.3.1 投标人近 7 年内(2016 年 8 月-2023 年 7 月,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满足下列 业绩要求之一,并提供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包括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等,国外业绩证明需提供对应的中文译文)。
①具备 2 台 300MW 及以上燃煤机组灵活性调峰相关业绩;
②具备 2 台 300MW 及以上燃煤机组调试业绩;
③具备 1 台 300MW 及以上燃煤机组设备改造业绩。
3.3 否决项包括供应商的以下情形:
3.3.1 近三年内被列入国家应急管理部认定的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 ,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3.3.2 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3.3.3 按照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进行复核, 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 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4 财务要求:近三年每年净资产大于 0。
3.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5.1 调试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的,应当确定其中一家单位作为牵头单位,并在 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各单位的责任和权利。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3.5.2 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超过两家。
3.5.3 组成联合体的各成员单位投标人应为具有履约能力和承担法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5.4 联合体成员资质要求:
3.5.4.1 联合体中施工单位:需具有承装(修、试) 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四级、承修类 一级及以上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叄级及以上资质、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环保工程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5.4.2 联合体中调试单位:需具有承装(修、试) 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试类四级及以上;
3.5.5 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各成员单位均应满足前述“3.3 业绩要求 ”、“3.5 财务要求”,并均不存在前文“3.4 否决项包括供应商的以下情形”所描述的相关情形。
3.6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 年 8 月 22 日至2023 年 9 月 7 日 17 时购买